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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发出“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规定2010年元旦节日假期共放假3天。具体时间安排为: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元旦假期,1月2日是礼拜六,1月3日是礼拜天,这两天的休息时间不再另行补休。本市相关咨询部门表示:2011年1月1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011年1月2日到3日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此外,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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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电高测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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