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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停电、故障的原因不外乎电压升高和下降两大类,因此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性,除了尽可能限制电力系统出现的过电压外,还要尽量提高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电力系统中的绝缘,包括发电厂、变电所中电气设备的绝缘和输配电线路的绝缘。从绝缘结构和特性区分,有与大气直接接触的绝缘部件和与大气不直接接触的绝缘部件,即外绝缘和内绝缘。
电力系统绝缘配合是指综合考虑电气设备在系统中可能承受的各种作用电压(工作电压及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特性和设备的绝缘特性对作用电压的耐受特性之间的关系。其根本任务是正确处理过电压和绝缘这一对矛盾,合理地确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使设备造价、维护费用和设备绝缘故障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三者总和为小。也就是说,在技术上要处理好各种作用电压、限压措施及设备绝缘耐受能力三者之间的配合关系,在经济上协调投资费用、维护费用及事故损失费用三者的关系,既不因绝缘水平取得过高而使成本大增,也不因绝缘水平取得过低而使***性下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绝缘配合的核心问题就是确定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所谓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是用电气设备可以承受的试验电压值表示的。在此电压作用下,绝缘不应发生闪络、放电或其他损坏现象,同一设备绝缘在不同的作用电压下,其绝缘水平也是不同的。
为考核电气设备绝缘承受运行电压、工频过电压、雷电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的能力,对绝缘规定了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值;对外绝缘还规定了干状态和湿状态下的工频放电电压。为考核绝缘在承受长期工作电压和工频过电压作用下内绝缘老化和外绝缘耐污秽性能,规定了长时间(1-2h)工频耐受电压值。为考核绝缘承受雷电过电压作用的能力,规定了雷电冲击试验电压值,这些试验电压值在各国的国家标准中都有规定。
通常,除了型式试验和操作冲击试验外,对于3~220kV的低、中、高压系统,因操作或雷电冲击电压对绝缘的作用可用工频电压等效,所以,一般对电气设备只作1min工频耐压试验,其确定程序如图8-1所示。β1、β2为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电压的冲击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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